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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開寶馬高速上逆行15公里!被刑事立案
2024/04/25

近日,湖南邵陽一女子駕駛寶馬車在G60滬昆高速邵陽段超車道逆行15公里的事件,引發網友關注。

4月13日,記者從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邵陽支隊獲悉,4月7日,在高速公路上逆行15公里的駕駛人蔣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刑事立案,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辦理中。

▲路過車輛行車記錄儀上的畫面。

據路過車輛行車記錄儀上的畫面顯示,G60滬昆高速往邵陽市區方向,視訊上的車主正常行駛在超車道,突然一輛白色寶馬3系轎車迎面逆行駛來,這位車主緊急打方向避開了逆行車輛,場面險象環生,讓人冷汗直冒。

▲蔣某在高速上逆行的監控畫面。

相關視訊截圖

接到報警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邵陽支隊洞口大隊通過監控錄像,鎖定逆行車輛行車位置,同時聯系隆回大隊協助對邵陽往隆回方向主線進行管制。約20分鐘后,員警在G60滬昆高速1315公里黃橋收費站查獲逆行車輛,在車輛后方做好安全防護后,下車詢問當事人情況。此時,該違法車輛已逆行超過15公里,所幸未造成更為嚴重的后果。

「你知不知道這是高速公路啊?你這樣 走好危險!」員警嚴厲詢問駕駛人蔣某。「我曉得,我認錯。」蔣某回復稱。

▲員警調查詢問。

經詢問,蔣某是從新寧出發回洞口,行經G60滬昆高速大水樞紐時,接到家人電話讓其返回新寧。然而,蔣某竟在高速上直接掉頭,接著又迷失方向,沿著G60滬昆高速向東往隆回方向逆行。

隨后,員警對蔣某在高速公路上實施逆向行駛的危險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并對其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4月7日,蔣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洞口縣公安局刑事立案。同日,蔣某被洞口縣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蔣某被刑事立案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第一百一十五條,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沒給社會造成嚴重后果,對她來說真是萬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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