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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找對象時!低層次的父母常說「這5種話」,高層次的父母閉口不談
2024/04/18

從大家庭的角度看,兒女找對象,是找了另一個家庭。

從個體來說,兒女找對象,是要建立一個新的小家庭。


可是很多父母不明白,總在把兒女牢牢放在手裡,怕飛走,怕摔碎。

教育心理學專家李玫瑾說:「青春期的孩子,教育方式一定要改變,有些話說到了就可以;有些錯誤他知道就行了......」

當父母要兒女非得如何的時候,其實是適得其反的,家庭關係會變得糟糕,兒女成家立業的事情,也會被父母攪黃。

以下五句種話,低層次的父母常說,高層次的父母閉口不談。

01

「聘金太多,算了」:對金錢過于敏感,又不主動和對方家庭溝通。

談起聘金,很多父母都惱火。憑什麼兒子結婚,要掏空家底,支付聘金,還要買房買車。

是不是女方家庭在「賣女兒」呀。

作為女方家庭,也不甘示弱,因為送女兒讀書,要好幾十萬,還有生活費等,算起來不是小數目。

女兒去了男方家庭,以後賺錢,就是給男方家了,這不是給男方家佔便宜嗎?一點聘金,算什麼?不過分吧。

其實,父母單方面抱怨聘金多少,還真的沒有必要,唯有雙方一起溝通,辦法總比困難多。

最起碼大家都是為了兒女的幸福,目標是一致的,很多觀點是可以求同存異的。

愛情,是雙向奔赴;結婚,也是。雙方父母主動一點,面對面交流,不在背後罵罵咧咧,好一百倍。

02

「你找錯人了吧」:貶低兒女的對象,喜歡挑剔,認為別人在高攀自家。

記得我的大表哥最初找對象的時候,大舅媽就來一句: 「那麼矮,那麼瘦,以後怎麼干農活呀。」

接著,大舅媽苦口婆心,要大表哥找一個高大的對象。

後來,大表哥還真的找了一個高大的女人,然後結婚。但是婚後發現,這個女人,好吃懶做,非常傷腦筋。

俗話說:「人不可貌相。」

作為父母,和兒女的對象相處時間不長,多半是憑藉第一印象,也就是外表好不好。這樣的判斷,多半不靠譜,會走眼。

當父母總是抱怨兒女找錯人的時候,就是傳遞一個信息:對方高攀我們家了,對方真的太醜陋了。

高層次的父母,不會認為「高攀」,不會看不慣,而是更期待兒女白手起家。過分要求門當戶對,是不對的。

人,誰都別瞧不起誰,未來誰家更好,不一定。

03

「我不會帶孫,別指望」:撇清家庭關係,不懂得互幫互助。

關于帶孫、外孫的話題,外人有很多的建議,但是不一定都對。

事實證明,很多老人會幫忙帶孫。畢竟,兒女的難處,幫一點是一點。

當然也不排除,一部分父母,不想去帶孫。尤其是多子女家庭,父母幫兒子帶了孫子,女兒有意見;幫小兒子,大兒子發牢騷。

也有一部分家庭,父母忙著打工,確實不能去帶孫。

不帶孫,兒女不能強求。但是父母不能念叨。

父母總是強調:「不帶孫。」其實是給未來的兒媳、女婿一個下馬威,似乎以後大家不是一家人。

幾代人之間,總得互幫互助,才能更加興旺。父母騰出時間,幫一把,吃虧是福。

04

「兒啊,別忘了盡孝」:養老的準備不足,還坐等兒女給贍養費。

「娶了媳婦忘了娘,女兒是潑出去的水」,這樣的老思想,在很多父母心中,忘不掉。

加上,父母在「養兒防老,多子多福」,就難免會糾纏兒女不放手,把兒子變成媽寶男,把女兒變成扶弟魔、扶娘家魔。

我們站在兒媳和女婿的角度看問題,若是父母指望下一代養老,父母在五六十歲的時候,就要兒女給贍養費,這是一筆巨大的開銷。兒媳和女婿,是不是要打退堂鼓。

人要結婚,但是不能因此就增加太多的累贅,被道德綁架去孝順老人。

從當下社會看,養老還得靠自己;兒女成家了,就要分家,各自安好。

開開心心地告訴兒女的對象:「我們以後會退休,有存款,還能幫你們一點啊。」這話,不是客氣多了,不是讓對象更加相信愛情?

05

「遲點再結婚」:總是猶豫不決,抱著懷疑愛情真假的態度。

有父母認為,早婚早育好,有父母認為,三十歲結婚最好。

可是,計劃不如變化。若是父母堅持晚婚的觀點,大機率會讓兒女 變成剩男剩女。

俗話說:「過了這個村,沒了哪個店。」

回頭走,村還在那裡,但是村裡的姑娘和小夥子,也許去了遠方,也許已經是他人的丈夫、妻子。

只要到了法定年齡,真的不要說「等一等,遲點結婚」之類的話,更不要以「先謀業」為借口,讓子女不結婚。

事實上,父母不安排兒女儘快結婚,有一種猶豫的心態,也懷疑兒女的對象是否靠譜。希望「日久見人心」。

很多兒女,三十歲不找對象,不結婚,不一定是一次戀愛都沒有,可能是被父母阻擾了幾次,就緣分消失了。

06

教育家盧梭說:「世界上最沒用的三種教育方式,就是發脾氣、講道理和自我感動。」

很多父母,要求兒女這樣做,那樣做,認為自己苦口婆心,拼盡全力。這樣的父母,只能感動自己,並不能感動兒女,還過分控制了兒女的人生。

做高層次的父母吧。

兒女遇到「不門當戶對」的人,就讓他們一起進步,有齊頭並進的架勢。

兒女的對象要很多聘金,就多商議,多番籌措,總是行得通的。

兒女有結婚的打算,父母就努力創造條件,別打退堂鼓。

兒女的對象確實不夠好,就這樣想,對象和兒女是一家人,過一輩子,不是和父母過一生。

兒女找對象後,胳膊往外拐,也沒有關係,父母養老自己有辦法。

《認知差》裡說:「只有放棄父母的身份,才能做好父母。」

原來,兒女的幸福,需要父母無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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