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前我去看過那個女的,確實長得很漂亮,皮膚白皙。
有一股[少.婦]的美,哪像我就是個粗俗的婦女,連字都不認識幾個。
我們失婚的時候女兒已經上國小6年級,我想帶女兒走,可是女兒卻選擇了他的父親。
雖然我很想帶女兒走,可女兒既然這樣選擇,我也只能接受。 我不怪她,論條件,她父親的情況比我好。
有穩定工作,薪水也不低,而且她父親有文化,再說了有公婆幫襯著我也不擔心,反倒是我,因為走街串巷地賣臭豆腐,也沒能力照顧好女兒。
女兒這些年跟著她的爸爸生活在一起,一開始我每個月還把她接過來住2天,後來她學業漸漸緊張起來,我們便很少見面。
有次我拉著推車經過她的學校,就駐足下來想等女兒放學看她一眼,後來老遠我就看見了她,她也看見我,可隨之她竟然跟著同學有說有笑的離開,選擇對我視而不見。
那個晚上我內心還是感到了痛,我們母女一場,我第一次覺得我們離得好遠。 這些年前夫帶著女兒,他現在的妻子則帶著兒子組成4口之家一直生活在一起,我除了努力掙錢。
盡量提供給女兒一些物質需求外,我發現女兒的內心跟我也漸行漸遠。 女兒後來考上大學,我想陪著去,可她不肯,說她爸爸陪著去,我問女兒想要什麼。
女兒說想要電腦,我當即就給了女兒25000元,在我心裡我能做的就只有這些了。 女兒後來大學畢業參加工作,還談了男朋友,許多事我都後知後覺,有時打電話給她,她的態度很漠然。
我有些感到無趣聊不了幾句就掛了,我時常問她爸爸跟阿姨對你好嗎,她沒豆都說很好,然後就沒了話題。
女兒哭著跟我說,外孫子年紀還小,她實在沒有能力應付這些,她哀求我一日夫妻百日恩,希望看在她的面子上,回去幫她照顧前夫。
我跟女兒解釋說,我們的夫妻情分早就結束了,我現在沒有義務更沒有立場去照顧前夫,女兒後來跟我說:那麼為了我呢?
能不能為了我,再堅持一下?
那一刻我終于明白了,在女兒眼裡,我哪裡是什麼母親,就是一個看護,讓她放心的看護,在她心裡只有我能夠好好替她照顧父親,可她在乎過我的感受嗎?
跟前夫結婚那些年,他從沒有真心對待過我,他的初戀女友回頭,他立馬選擇跟我失婚,如今人家走了,就又來指望我,可我快70歲的人了,好不容易過上輕鬆的日子,難道還要為了女兒繼續忍受?
我終于醒悟了,也或許在女兒心中一直就無法原諒我,可我又能跟誰算這筆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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